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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佣移民,顧名思意,是移民加拿大后有能力不需為別人工作自己雇佣自己。這就需要申請人有特殊才能。比如体育明星、藝術家、作家、歌唱家等。申請人必需是在某一領域里有專長,知名度相當高,有一定的藝術成就。
有很多具有特殊專業的人士,例如:艺术家,畫家,音樂家等,如要申請移民,以自僱移民方式申請是最熱門的途徑。不過,並不是每名上述的專業人士都會合乎自僱移民的所需條件。加拿大移民局要求自雇移民在移民加国後能够自给自足,并对加国的经济或文化艺术方面做出贡献。对自雇移民没有必须雇佣一个以上加拿大公民的要求。簡單來說,根據移民法例,自僱移民的申請人需要符合以下的條件:
1. 有意及有能力在加拿大成功地建立或購買生意
2. 能夠為自己創造就業機會
3. 對加拿大的經濟,藝術及文化有所貢獻
根據移民法,自僱的意思是申請人有能力在到達加拿大後,不會佔去加拿大勞工市場的工作機會,而是能夠自行以個人的才能及專業技術為自己創造工作。
移民局对于自雇移民的个人资产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但是虽然个人经历符合自雇移民,若没有六万元加币以上的资金带到加拿大,以保证能够创业和维持生活,也是不容易获得批准的。不同个案要求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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