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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对家庭团聚规则有何变更?  
 

加拿大新移民法将于6月28日实施生效,家庭团聚类移民的申请程序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在当前新旧新移民法交替之际,人数众多的华人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者可能因为这新旧交替中的一些问题受到影响,延误他们与亲属在加拿大的团聚。据悉,新移民法实施后,即6月28日开始,家庭团聚类移民的申请将会采用新的表格。在此之前,即现在直到6月27日为止,则采用旧的表格。申请表格的新旧代表着不同的移民资格标准,这就给目前这段时间的申请人带来困惑,他们究竟是用新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担保资格呢,还是用旧的表格作为参照表?

记者为此采访了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高级主管白宁先生。他解释说,联邦移民部确定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日期时,并不是以申请表格及相关的申请文件资料寄出时的邮戳为准,而是以收到这些申请文件资料的时间为依据的。如果申请人以旧表格寄给移民部,但移民部收到的时间已经过了6月28日,那末这一申请就会作废,申请人必须重新填写新的申请表再寄出文件资料,这样一来一回,不仅给申请人带来麻烦,而且也造成许多时间上的损失。

白宁先生说,移民部这一修改的初衷是出于希望加快家庭团聚移民类的申请程序,因为以前的做法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各自寄文件资料,移民部将文件资料汇总后再分送到被担保人所在国的加拿大使领馆作进一步处理,所需的时间比较长。但修改后的做法是否真能节省时间却不确定。因为在海外的被担保人相关的移民申请文件资料需要核实,这一工作由加拿大驻海外使领馆处理比较方便。所以,如果移民部密西沙加中心在收到有关的文件资料后,立即把这些资料分送到海外使领馆作进一步的核实处理,可能会节省不少时间。

在另一方面,移民部在今年一月一日起对中国大陆的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者送交申请文件资料的地点作出严格规定,要求除了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个省份的申请人须向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送交文件资料外,大陆其他地方的申请人只能向加拿大驻北京的大使馆送交文件资料。但是新的移民法却要求所有的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人全部向密西沙加移民中心送交文件资料,对于大陆的申请人移民部未作详细说明。这将给数以千计的大陆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人在申请问题上造成新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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