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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 月 1 日起,美国移民局对学生身分失效者,要恢复学生签证的有效性,加上了很多限制。持
F1 签证来美的外国学生须特别注意。
根据新规定,因为任何原因,学生身分失效,必须符合下列六个条件,才能恢复学生签证。
第一,学生身分失效不能超过五个月,否则就不能恢复其有效性。除非当事人能证明失效的原因,是学生本人所无法控制的因素。
第二,签证失效者如曾重复触犯移民法,移民局不准其以任何理由恢复学生身分。
第三,必须提出未能及时恢复签证效期是当事人无心之过的证明,例如,未能在失效的五个月内办理恢复手续是因为学校关门大吉,学生重病,校区大地震,或是校内的外籍学生顾问造成的错误等。
如果学生是因为修习学分不足,而使签证失效,但该学生在减修学分时已获得学校外籍学生顾问的同意,则可以向移民局申诉。
第四,申请恢复学生签证有效性者,必须要证明目前正在修习符合移民局规定的课程,或者在短时间内已确定要到开具入学许可的学校入学。
第五,从来没有在美非法打工。
第六,不曾触犯任何会遭递解出境的移民法规,例如涉及违反美国国家利益的罪行等。
违反上述一至四项,当事人虽然不能在美国境内恢复签证之效期,但仍可以回到原居地重新办理学生签证返美,但外籍学生若曾经非法打工,或触犯必须递解出境的移民法,在现有的规定下,出境后要返美就非常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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