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被提名人能够真正留在缅省工作和生活,缅省技术移民提名申请条件有了新的改变.从2002年8月1日起,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向缅省提出申请:
· 在缅省有雇主聘用(Guaranteed Employment in Manitoba); · 过去曾在缅省上学或工作; · 在缅省有亲属或社区支持.
凡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将被直接拒绝.被拒绝过的申请人,要在一年之后才能再次提出申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还必须达到缅省技术移民提名计划的所有其他相关条件(内容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