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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姐,旅居美国已三年,九九年底以编辑的身份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今年六月,该申请人因英语能力及工作经验因素而导致总分不够70分合格分而遭拒。申请人不服移民签证官的评定,遂委托本中心为其上诉。
本中心的移民上诉律师在认真研究了该拒签案后指出:移民签证官在对该申请人的英语能力进行测试时采用的方式超乎常规。移民签证官采用了让申请人大声朗读移民申请表上的声明以测试其阅读能力及用听写方式以测试申请人写作能力来代替常规的阅读理解和写作测试,这对申请人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而签证官对于该申请人工作经验的认定更让人不可理解。该申请人由于笔误,将其工作年份写错了。当该申请人发现自己的笔误后,马上特地书面通知使馆予以更正,但令人不解的是,该移民签证官无视申请人的更正通知,仍然按其原先错误的年份判定,从而致使该申请案被拒。
今年八月三十日,鉴于本中心移民上诉律师提供的证据确凿,极具说服力,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废止原先对该申请人移民申请案的审核,该申请人的移民资格交由另一位签证官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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