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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申请人韩小姐,二十五岁,大学本科毕业,申请赴加拿大攻读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父母担保金额为十万加币。加拿大移民局于九九年八月拒绝了她的留学申请。
与其父一同经商的一位朋友向其父建议可以委托加拿大在这个领域最具专业与经验的加拿大海外移民服务中心为其女儿上诉。结果在本中心律师去移民局调档时才发现:原来签证官将被拒签人的姓名搞错了,导致原本合格的申请人平白无辜被拒。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不言而喻的,移民局及时的更正了错误,申请人韩小姐很快就收到了签证。
虽然以上这种情况偶有发生,但面对堆积如山的申请材料,在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前出现一些差错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如果不是有律师帮助申请人上诉的话,这些申请人岂不是太过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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