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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K女士,52岁,大专学历。离异,有两个子女,均已超过19周岁,其中女儿在美国读书。K女士在92年之前曾经从事过教师、编辑和部门副经理等职业。自92年起任北京A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95年主持A公司同外方成立B合资公司,并任B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K女士的个人及家庭财产主要包括存款和房产,共计人民币约400多万元。
我们的咨询意见
本中心专业人士同客户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对决定投资移民申请资格的三个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建议该客户尽可能多地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合法的财产来源和相应的管理经验。同时,我们充分预计到了加拿大使馆对有离异子女及在国外居住时间超过半年的申请人的特殊要求,事先提醒客户准备了相关的文件。
个案申请结果
通过双方的合作,我们很快协助K女士准备好全套申请资料,并于今年3月初递交北京使馆。今年7月份,K女士收到加拿大使馆免面试通知,并被要求提供投资证明和交纳加拿大移民登陆费。
成功的要点
加拿大使馆给投资移民申请人免面试机会是极个别的情况,我们认为K女士这个个案的成功,除了带有某种运气的成份之外,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建议K女士提供的证明文件具有充分的说服力,获得了加拿大移民官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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